团总支学生会
2019-03-07 点击:[]
各单位:
现将《关于申报2018年度“全国优秀共青团员”“全国优秀共青团干部”“全国五四红旗团委(团支部)”的通知》(内团发〔2019〕11号)转发至各单位,请各单位组织集体和个人按文件要求认真选报,各个类型每单位限报一个,于3月11日中午12:00前将相关材料发送至刘倩OA ,联系电话:5952195。
附件:《关于申报2018年度“全国优秀共青团员”“全国优秀共青团干部”“全国五四红旗团委(团支部)”的通知》(内团发〔2019〕11号)
共青团内蒙古科技大学委员会
2019年3月6日
上一条:转发自治区团委《关于开展第三届内蒙古青年创新创业创优标兵申报工作的通知》的通知 下一条:转发:关于开展2019年“我的肩膀—能挑多重的担子?”大学生寒假社会实践活动的通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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